在即將到來的選舉中,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爆發(fā)了群體性暴亂,政府被迫實施了144條款。維克拉姆·辛格在騷亂區(qū)舉行集會時遭到了暴徒的襲擊,他的手下錢丹擊斃了一名攻擊者。維克拉姆的未婚妻尼維對維克拉姆采取的行動感到不滿,并從家里偷偷逃走,被維克拉姆的手下追捕。幸運的是,她被拉哈布·艾哈邁德救了,后者正前往他妻子的書籍發(fā)布會,尼維成功逃進他的車內(nèi)。事件發(fā)生后,維克拉姆的手下追蹤他們的車輛,并希望殺死拉哈布,但尼維承諾會保護他。與此同時,為了保住自己的政治生涯,維克拉姆命令腐敗警察湯瑪爾殺死錢丹,但他卻錯誤地射殺了另一個人。此外,為了挽救自己的政治生涯,維克拉姆在社交媒體上散布了一則關于愛情圣戰(zhàn)的謠言,聲稱一名穆斯林男子與一名印度教女孩私奔。該視頻迅速在網(wǎng)絡上走紅,引發(fā)了城市緊張局勢。尼維和拉哈布四處逃亡,為了保命,最終與錢丹一起乘坐一輛被指控走私牛肉的卡車。這也是引發(fā)群體性暴亂的主要原因之一。